燒死親生子 凶殘父判無期刑

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9/24 02:39
郭良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台北縣男子王清池,因不滿同居廿年的女友及十九歲兒子控告他酒後施暴,聲請家暴保護令,竟繼續施暴,毆打同居女友,兒子為了保護母親,遭王嫌潑灑汽油,點火活活燒死。高等法院廿三日依殺人罪,判處王清池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這起人倫悲劇發生在去年中秋節前夕,五十二歲王清池原本擔任保全員,與同居廿年的張姓女友及兩人所生的十九歲兒子,一同租屋住在汐止市。脾氣火爆的王清池情緒失控時,常動手毆打張女及兒子,張女母子受不了,報警控告王嫌恐嚇與家暴,並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及禁制令。

去年十月三日凌晨,王嫌質問張女及兒子為何要告他,三人再次發生衝突。王嫌先毆打張女,十九歲的兒子立刻上前護母阻擋,王嫌接著竟拿鐵罐裝的汽油潑向兒子,並拿起打火機將汽油點燃,張女看到兒子身上著火,立即將兒子送醫急救,住院一個月後因代謝性休克及敗血性休克傷重不治。

高院判決指出,王清池殺人的手段凶殘、冷酷無情,令人髮指,駁回他的上訴,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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