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9/18 00:39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陳萍不滿和薛志正才達成協議,離婚一事就高調曝光,在家事法庭簽字時,要求男方每個月要付1萬5千元的撫養費,讓薛志正大罵,「這婚約爛透了,9日協議的承諾全都反悔,現在只想趕快離一離。」
據報導,薛陳兩人婚姻維持3年10個月,原本協議3歲兒子扶養權歸女方所有,但不得向薛志正索取贍養費。不過,在16日於新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簽字時,薛志正表示,陳萍要求小孩費用由兩人共同承擔,一個月1萬5千元,但兒子才上幼稚園而已,而且自己「命都沒了,可領殘障手冊了,她棄夫綁子還想挖錢。」
對此,陳萍則不滿回擊,才剛簽完離婚協定,並協商不對外公開內容,薛志正就跟別人說,所以才要更改條件;至於撫養費部分,已經考量他身體不適部分,「1萬5已經很低,只要有誠意哪怕只給3千,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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