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9/16 11:36
林隆士
台中一名張姓婦人,不滿先生長期家暴,對兒子苛刻,又對她言語嘲諷,買了5公斤硝酸鹽,混水加入先生的飲食中,4個月下來,次數多達70次,直到先生裝監視器才發現。婦人表示,只是想教訓老公,但檢察官認為,硝酸鹽過量,可能導致慢性中毒死亡,婦人已經有殺人意圖。
黃先生在客廳裝監視器,拍下了太太張姓婦人的下毒過程,她拿著軟管瓶,分別在茶杯和茶壺裡,滴進不明液體,再拿出一罐黃色玻璃瓶,稍微搖晃,檢察官事後查出,這是硝酸鹽加水,另外一段畫面,張姓婦人煮好了菜,給先生吃的,先裝成一份,把硝酸鹽水滴在盤子內,剩下的其他菜,再裝到另外一盤。
台中地檢襄閱吳祚延:「檢察官認為,她所施用的期間跟次數,已經逾越教訓的程度。」張姓婦人委任律師林瓊嘉:「她一直告訴我,她愛孩子,她絕對不會去殺害她先生。」
檢方調查,3月時,張姓婦人買了5公斤硝酸鹽,每次用水溶化,加到先生吃的菜,或是用清潔劑髒水、塑膠袋泡過的水,混進開水裡讓先生喝。黃先生發現家裡出現許多瓶瓶罐罐,裝了電話錄音機,竟然聽到太太要毒死他。張姓婦人(電話錄音):「合作一點好不好?」兒子(電話錄音):「好。」
張姓婦人兒子(2010.07.31):「我覺得她(媽媽)也是出於無奈,換做是我,我也會想這樣做。」記者:「但是你知情嗎?」張姓婦人兒子(2010.07.31):「我不知道。」
黃先生的兒子否認事前知情,更指控爸爸經常家暴,家庭已經四分五裂,他12年沒叫過爸爸。張姓婦人向檢方表示,兒子生病,先生拒絕付醫藥費,兒子唸書,先生也不給輔導費和生活費,在飲食中加硝酸鹽水,只是想教訓先生,不過檢方認為,這些劑量,足以讓黃先生慢性中毒死亡,因此依照殺人未遂罪,起訴張姓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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