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2/24 14:08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4日電)台北縣劉姓女子委由
徵信社調查
丈夫外遇,卻因擅闖疑與
丈夫通姦的女子住處,當場強拍女子與
丈夫裸照,遭法院判刑;而疑似
通姦的
丈夫則辯稱「拔罐」,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今年36歲的劉姓女子,因懷疑
丈夫黃姓男子
外遇,即以新台幣40萬元的代價,委由某知名
徵信社蒐集
丈夫與他人
通姦證據。
判決書表示,
徵信社人員調查後,發現劉女
丈夫經常留宿一名趙姓女子住處,因而在民國97年10月15日晚間8時許,趁疑似
通姦2人均在趙姓女子位於台北市吳興街住處時,與劉女共同前往
捉姦。
判決書指出,
徵信社余姓經理會同數名員工闖入趙女住宅,當時劉女
丈夫僅著四角褲,趙女則僅以棉被裹身,
徵信社人員強押2人拍下裸照,並將房間內可能證物悉數帶走。
雙方其後互相提告,劉女
丈夫與趙女遭控
通姦罪部分,雖然劉女
丈夫坦承確實與趙女為男
女朋友關係,但堅稱當時僅是在房間內「拔罐」,而現場採集證物也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因而獲判無罪,但案件尚未定讞。
至於徵信人員與劉女則被控侵入住宅、強制罪等,法院審理後,認定他們的犯行證據確鑿,因此判處劉女拘役25天,緩刑2年;其餘2名徵信業者則分別被依犯行輕重,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及拘役80天,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9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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