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2/01 04:1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已婚的許姓男子與
外遇女友傳鹹溼語句的msn被
妻子發現,
妻子動輒發出引用聖經句子的
簡訊勸他回頭,
丈夫自認被騷擾,向法院訴請
離婚;法官認為,造成2人
婚姻難以維繫的事由,許某要負較大責任,駁回許某
離婚的請求。
自認被騷擾 夫訴離
判決書指出,許某87年與
妻子結婚後育有一女,感情融洽,後因許妻與公婆相處不睦,夾在其中的許某困擾不已,感情日漸不睦。
許某主張,只要他晚回家,
妻子就會拉他
聊天,稍有不從,就遭
妻子拳打腳踢,害他隔天上班都無精打采,長久下來對他造成極大壓力,因此他在97年離家,於公司旁租屋。
許某指出,去年初,
妻子明知他搬到父親家住,卻向警方通報失蹤人口協尋,害他因警察老是登門,影響公司經營而被開除;期間
妻子還多次傳「宗教
簡訊」給他,有時一天達百餘通,讓他很困擾。
許妻說,先生曾有
外遇,工作地點又都在汽車旅館,加上先生與女同事在msn上,曾提及對她已無感情,讓她很沒有安全感,才會在先生晚下班時,要他多陪她聊
聊天,且她並未打人。
許妻說,她發現msn交談紀錄中有先生與女友的鹹溼對話,內容還包括性愛姿勢,因為先生分明在搞
婚外情,她傳勸人向善的宗教
簡訊,是希望先生早日回到她的身邊。
許妻並說,因找不到先生,先生又拒接
電話,才報警協尋,且是在先生搬回公公家之前,並非先生所說的搬回家後。
夫
外遇在先 判敗訴
法官認為,造成兩人
婚姻難以維繫的原因,許某要負較大責任,依法不能請求
離婚,駁回他的
離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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