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傑怨念爆發暗指方文琳騙婚

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中時
更新日期:2010/10/02 03:08
朱梅芳、黃雯犀/綜合報導




 王傑稱方文琳「這位太太」,他說她應好好把小孩帶大,別再去怨恨、打悲情形象。(粘耿豪攝、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朱梅芳、黃雯犀/綜合報導】

浪子王傑已經48歲,火爆脾氣不改,1日在中天《SS小燕之夜》,把積壓十幾年的怨氣,像火山大爆發般全宣洩,說到方小姐(方文琳)時非常激動,「我和她只有半年,請大家不要再把我和她連結在一起。」他說,房子、車子什麼都騙走了,在松山戶政事務所要登記結婚,卻怎麼等都等不到。他私下說:「我沒說是誰,該拿的拿了,該晃的晃了,請她停止再利用別人的名字。」

他說,每月仍要負擔離婚的父、母生活費、前妻贍養費,「我每月賺不到100萬港幣(約400萬台幣)我就死了吧,還好我現在一個月收入還有200萬人民幣(約926萬台幣)。」每月付約50萬的贍養費,卻仍見不到兒子一面。

第一段婚姻 當完兵結束

他對第一任妻子最愧疚,他18歲時認識15歲的她,當時她被小太保調戲,他英雄救美,卻得罪西門町黑幫,後來懷孕生女兒。

這段包含他初夜的淒美婚姻在他當兵後結束,「我痛恨我媽媽,我當兵時,我媽每晚找一堆武行到家裡玩,還叫我太太陪跳舞,她受不了走了。」他走紅後,曾想買個房子送她,但她消失了。

怕他再走紅 港藝人恐嚇

他說自己被香港媒體、藝人欺負,「我曾把一個香港的總編輯,在大馬路上壓著他的頭,打巴掌。」還曾有香港藝人很擔心他又紅起來,「恐嚇我走路要小心點,要砍我就來啊,我等著呢。」他以〈一場遊戲一場夢〉走紅,有意登小巨蛋,寫新歌〈我知道我是一個過氣的歌手〉,他上POP Radio廣播說,自己勇敢承認現況,不像香港歌手不磊落,結婚不敢認,似指香港天王。「我會再出一張創作專輯,2015年全面退出娛樂圈。」此專訪5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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