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0/02 04:11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與南僑少東陳宏文、駙馬李樹發劈腿交往的女子鄧曉倩,由於踢爆陳和第三者「姦情」,又涉嫌散發慾照、簡訊恐嚇李樹發的妨害名譽等案,士林地院昨天再度開庭,鄧女承認散佈文章和不雅照,自認公開的是事實,否認犯法、也否認落網後持續散布不雅信件,並特別向法官請求4項調查事項,以證明她所言不假;李樹發也已向她提出附帶民事賠償300萬元。
針對陳宏文的不倫情事,鄧女再三強調,她撰文內容全是第三者親口告知的事實,既然陳辯稱與第三者夫妻是好友關係,為證明陳與第三者關係密切,請求調閱2009年10月往前追溯,有關陳與第三者雙方電話通聯紀錄、調閱陳位於敦化南路大樓住處監視影帶,並傳喚陳的大樓管理員及第三者出庭作證;公訴檢察官仍認為,陳之事為個人私德,無關公眾利益。
法官探詢雙方有無和解意願,陳宏文與李樹發的委任律師皆以鄧女迄今毫無悔意,仍持續向不特定對象散佈信件及不雅照而搖頭拒絕。
對於公開與李樹發「劈腿」交往,上網張貼兩人的性愛影帶及照片等,鄧女承認張貼並供人觀賞,但是否認「轉寄」或將性交照片進行「連結」。
起訴書指出,鄧女今年兒童節被逮後,直到5月底,仍持續散布不雅照電子郵件一事,鄧女否認是她所為,至於發簡訊恐嚇李樹發的部分,鄧女仍堅稱並非「恐嚇」,只是「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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