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5/11 12:02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從大陸廣東來台的女子劉海俠,從民國90年之後,3次嫁給老榮民,而且都是結婚沒多久,先生不是生病就是死亡,她也繼承近2000萬元遺產,現在她第三任的先生陳姓榮民因為中風躺在醫院,他的女兒替父親提請離婚要回房產,最高法院認為劉姓女子沒有盡到照護責任,離婚獲准,鄰居們對這名女子也是罵聲連連。
「她就是騙錢啦!」提到從大陸嫁來台灣的劉姓女子,鄰居們直接痛罵她根本就是來騙錢的,鄰居指出,「他只挑老的,年輕的他不要,現在她的財產有二千多萬囉!」
陸妻在法院登記的地址早就換人住,但根據了解,民國90年7月這名從廣東來台的40多歲劉姓女子帶著兩個女兒,先是在大陸嫁給80多歲吳姓榮民,94年2月入境台灣,95年9月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當年老公去世,劉女居然又改嫁先生的好友,也是80歲的王姓老人家。
一年後第二任老公突然過世,劉女毫無悲傷情緒在97年底繼續再嫁,還要求第三任老公陳姓老榮民把台北市一棟超過千萬元的房產過戶給她,陸妻總共嫁三次,財產也一次次跟著增加。鄰居表示,「穿得清涼就算了,之前有聽陳老先生喊救命,那個女的都不理他。」
陳姓老榮民和劉女交往時,已罹患糖尿病但控制得宜,兩人結婚一個多月後,陳老先生即病重住院,在國外的女兒返台後發現父親結婚後多次住院,期間全身有多處瘀傷,醫院通報家暴,社工也發現陳老先生成為植物人後,曾被劉女強逼簽名提款,並遭劉女餵食不明藥物甚至毆打;女兒為了父親的權益,向法院聲請宣告父親為禁治產人獲准後,再以法定代理人的身分提出離婚訴訟,一、二審都判准離婚。
沒有盡到照顧的責任義務,先生中風之後,這名大陸妻子還想要第三任老公將近100多萬元的退休俸,所幸女兒即時幫忙訴請離婚,法官也判准,同時追回先前贈與的千萬房產,保住了老人的血汗錢,也阻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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