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爭女 法院裁定共同監護

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8/31 11:58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1日電)藝人賈靜雯與孫志浩7月簽字離婚後,雙方為女兒「梧桐妹」監護權對簿公堂。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今天裁定,將梧桐妹監護權由雙方共同監護。

賈靜雯與孫志浩日前分別向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提出離婚及女兒監護權的訴訟,並於 7月間簽字離婚。賈靜雯同意放棄上海房產 1/2的產權,孫志浩也放棄對賈靜雯財產的請求權,但雙方均不放棄對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990831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0 意見: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

 
外遇蒐證徵信社-女人徵信王秋香. 網頁設計:飛來筆網路創意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