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聞風波 章子怡控告媒體侵犯名譽權

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1/18 21:32




(中央社台北18日電)北京一家媒體報導國際影星章子怡陷入金錢桃色緋聞,章子怡以侵犯名譽權控告這家媒體,要求該報社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有關侵權報導並刊登致歉聲明,北京市朝陽法院今天受理此案。

中新社報導,章子怡在告訴狀中稱,「購物導報」社在今年1月13日發表了題為「章子怡潑墨門女主角現身說內幕談金錢桃色糾紛解驚天迷局真相」文章。該文題目使用了明顯帶有貶損誹謗色彩的「金錢桃色」一詞,捏造了章子怡破壞他人婚姻家庭、以及章子怡與男友Vivi關系破裂,所刊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

章子怡在告訴狀中表示,該文將其描述為一個為了錢財出賣自我、破壞他人家庭的第三者,嚴重損毀了其作為一名國際知名藝人的正面形象,同時向社會公眾傳播了違背公序良俗的庸俗下流的涉黃信息。

章子怡在這場風波中被弄得焦頭爛額之際,她的男友Vivi也在網路上發表聲明,嚴重聲討這種未經核實,以訛傳訛的造假行為。

Vivi在聲明中表示,由於傳聞涉及他與章子怡分手的消息,他堅定表態會一直站在章子怡身邊支持她。他說:「我與章子怡的感情關系純屬私人生活,希望媒體不要侵犯我們的隱私,繼續散布我們已經分手的假新聞。」

章子怡的代理律師黃凱指出,該報導發表的前一天,該文作者王小魚曾聯繫了他,當時黃凱就明確表示,被採訪者趙欣瑜所述的內容不是事實,並於當日向「購物導報」社及王小魚發送了律師函。

黃凱表示,「購物導報」社在明知採訪內容失實的情形下,無視事實,惡意將文章公開刊載,導致該文在媒體和網路短時間、大範圍的傳播,嚴重侵害了章子怡的名譽權。990118


已用關鍵字:分手,婚姻,第三者,
共出現: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0 意見: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

 
外遇蒐證徵信社-女人徵信王秋香. 網頁設計:飛來筆網路創意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