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20071006
已婚的北縣林口崇林國中楊姓數學教師,透過網路認識保險公司李姓女主管,楊某為 挽回 李女,寄送兩人交往時拍的性愛照片,還偽造學校公文杜撰自己援交遭懲處內容,希望藉苦肉計 挽回 這段 婚外情 ,但因手段激烈而挨告
板橋地方法院昨依恐嚇、偽造文書等罪將楊姓老師判處9月徒刑,緩刑3年。
畢業於陸軍官校的47歲楊姓教師,八十八年間參加崇林國中教師甄選,在口試及試教部分都被評為零分,九十年間透過大考才獲錄取崇林國中,並在該校擔任數學老師。
在台北縣教師會的論壇中,楊姓教師認為制度及人為的因素讓學校的莊重形象幻滅,他一度以形容紅燈戶的「枇杷門巷」抨擊校方。
去年初,楊姓教師透過網路認識在保險公司上班的李姓女主管,2人交往沒多久李女就要求 分手 ,但卻引來楊某的騷擾。
李女向警方供稱,楊某為了不和她 分手 ,除打電話到李女公司表示李女「以性服務換取保單」,甚至將5張2人的性愛照片寄送到李女電子信箱要脅復合。
板院合議庭則發現,楊某雖遭校方懲處,但崇林國中在獎懲事由部分僅以他「造成教師不滿,嚴重影響校園和諧與校譽」記過2次。
不過,楊某卻以電腦掃描人事令後,把獎懲事由改為「行為不檢有辱師道,經查在泰山鄉楓江路XX汽車旅館,及桃園縣龜山鄉XX汽車旅館進行援交,為平面媒體舉發,嚴重影響教育人員形象」,並把這份偽造的學校獎懲公文寄給李女。
楊姓教師還在信中揚言:「我每天就算吃饅頭就是汝的恩賜,目前只有2條路:一、與某些人玉石俱焚;二、妳給我再追妳的機會,我會去考博士班重新來過。」 楊某行為讓李女決定和他漸行漸遠,並向警方提出告訴,但直到報警後,李女這才發現楊不但已有妻室,而且還有小孩。
板橋地院昨日審結全案,合議庭以楊某先前並無前科,且是因「一時疏慮」而犯罪,昨日依恐嚇、偽造文書等罪將他判處9月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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