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封門 英國夫妻窩在家中看外遇頻道

2010年1月7日 星期四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1/07 09:05




英國最近幾天暴風雪,很多夫妻困在家中無法上班,於是把電視轉到外遇頻道,看其他已婚男女如何外遇和換妻,讓自己開開眼界。

路透社說,最近6天,英國外遇頻道增加2567會員,這些人大多都是英國降雪量最大的地方的人。

路透社說,英國暴風雪把很多夫妻困在家中,也給他們一個機會觀看外遇頻道。英國這個外遇頻道在英國有35萬會員,它提供一個管道,讓這些會員可以見面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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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情夫的媽牽手 判賠元配300萬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1/07 04:11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牽情夫媽媽的手,代價300萬元!

洪姓女子與陳某通姦被發現,陳妻怒告通姦,洪女簽下和解書,同意「與陳某及其家人斷絕一切往來,否則願賠償陳妻300萬元」,事後洪女卻與陳母攜手從飯店走出來,還通電話,台北地院認為洪女違約,判她賠對方300萬。

曾因通姦簽下和解書

洪女家人說,這件事對她傷害很大,目前不知她去向,擔心洪女會想不開。

判決書指出,被告洪女於95年間與陳某通姦被台北地院起訴,96年10月洪女與陳妻和解。但陳妻懷疑婆婆竟與洪女有往來,查訪發現,洪女97年5月3日,與陳母手牽手,從台北市圓山飯店走出來,且與婆婆通電話達20次,元配認為對方違約,導致她與陳某感情破裂,在去年8月離婚,提出民事求償,要求洪女賠償300萬。

違反斷絕往來協議 被求償

洪女主張,她的確簽了這紙和解書,但合約違反憲法對人身自由保障且侵害人格權,她認為,合約意旨,應是指她若與陳某家屬往來,進而傷害到對方婚姻時才算違約,她與陳母理念相通,已建立與陳某無關的情誼,並未危及陳某婚姻,且此合約已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陳母作證時,極力為洪女說話,強調兩人雖有通電話,但交談內容都是「廢話」,毫無特殊及重要之處。

沒人沒錢 情婦幾近崩潰

法官認為,陳妻當時為了家庭及婚姻美滿,要求洪女簽下此合約,且洪女是在自由意識下簽字,屬「放棄自由權以換取不被追訴通姦」,合約內容並未違反公序良俗,應屬有效,洪女與陳母往來,即屬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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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被逮承諾不往來 女子違約判賠300萬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1/06 21:19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6日電)台北市洪姓女子與陳姓男子通姦遭元配發現,洪女承諾與陳家斷絕往來,但元配卻發現洪女仍與陳男母親密切聯繫,因而提告。法院今天判洪女敗訴,須賠償元配新台幣300萬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表示,洪姓女子於民國95年間與陳姓男子有染,陳男當時的洪姓元配因此提告,不過於後來達成和解,雙方並簽立切結書,約定洪姓第三者應與陳男家人斷絕一切往來,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繫,違約須賠償300萬元。

判決書指出,97年5月間,洪姓第三者卻遭發現與陳母共同出現於台北市圓山飯店,狀似親密地牽手同行,洪姓元配認為洪姓第三者仍與陳男藕斷絲連,因此依切結書內容向法院提告,並於同年8月與陳男離婚

法院開庭時,洪姓第三者表示自己與陳母聯繫內容與陳男毫無關係,並不足以影響陳男婚姻,同時強調自己應有憲法保障的「人格權」,不應被切結書限制與人交往的權利。

法官認為,根據洪姓第三者與陳母通聯紀錄顯示,雙方確實有密切聯繫,有違約事實存在;至於洪姓第三者所抗辯的「人格權」,法官則認定切結書內容為雙方合意立約,且實務上多有以契約限縮個人權利的案例,因此仍判決洪姓第三者敗訴,須賠償洪姓元配3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9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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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爭女 賈靜雯生活疑陷困窘

TVBS
更新日期:2010/01/06 20:11



為了爭取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目前暫居美國的藝人賈靜雯,甚至連新戲的宣傳活動也沒參加,而今更傳出為了打官司,賈靜雯已經花掉自己大半積蓄,加上結婚時孫家送她的房子也被收回去,生活似乎陷入困窘狀況。

在這部楊佩佩的新戲中,藝人賈靜雯飾演被丈夫拋棄,被迫與孩子分離的角色,然而人生如戲,在現實生活中,賈靜雯也正面對離婚與爭女兒監護權的類似情節。藝人賈靜雯(98.04.03):「媽媽真的好愛妳,真的好想妳,希望妳快點回到我身邊。」

賈靜雯與孫志浩結婚4年,最終走上離婚一途,而為了寶貝女兒梧桐妹,愛女心切的賈靜雯,連新戲的宣傳活動也告假缺席,不計代價就是要爭取到女兒的監護權

藝人黃少祺:「在這過程中,她的事情正好發生,我覺得其實有一點,戲跟她的遭遇有點雷同,我覺得她投入戲中的情緒,她演起來入木三分。」

根據同組演員孫興透露,當初拍片時,賈靜雯因為想女兒,幾乎天天雙眼哭到紅腫,有時甚至情緒低落到無法拍攝。

而今暫居美國的賈靜雯,為了爭取女兒的監護權,不但推掉所有的戲約,也耗去大半的收入,目前經濟狀況不佳的她,據傳連結婚時孫家買給她的房子,也已經被收回去,看來為了梧桐妹的監護權,賈靜雯可真的是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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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立委高志鵬遭女友劈腿? 同僚打氣

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TVBS
更新日期:2010/01/06 10:22






今天有平面媒體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的女友,遭狗仔跟拍,似乎和前男友舊情復燃,兩人十指交扣,一同逛街,高志鵬是不是遭女友劈腿?引起話題。

一早,立委高志鵬就有到立法院委員會簽到,但是並沒有被媒體捕捉到,似乎高志鵬對這樣的傳聞,相當低調。

不過,同黨立委黃偉哲則出面,幫高志鵬信心喊話。立委黃偉哲:「大家都有交往的自由,反正沒有結婚,就沒有關係,不過我覺得其實,高委員在情感上,我覺得他面臨一些選擇啦,當然不必要情傷,因為我覺得他是一個硬漢。」

不過,最近高志鵬才因為弊案,遭到黨內停權,現在又爆出女友疑似劈腿,想必近來的心情相當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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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佩岑驚傳1月16日出嫁! 吳宗憲調侃「快承認吧!」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1/06 12:25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什麼?侯佩岑真的訂婚了!甚至傳出1月16日就要出嫁了~昨(5)日侯佩岑進棚錄東風《王牌大明星》,穿著超寬鬆衣服。錄影時, 吳宗憲一句「黃先生來了!」,一語雙關,讓她嚇的半死,事情都到這個地步,憲哥要她趕快承認,侯佩岑露出招牌微笑,嘴巴超硬就是不肯說。

甜姐兒侯佩岑要結婚,讓許多男士心碎!準新郎確定是任職於花旗環球證券高層的黃伯俊,現在週刊再爆料,兩人將低調完婚,地點選在國外,極可能是去(2009)年11月和未婚夫密遊過的峇里島!

昨(5)日侯佩岑進棚錄影,主持搭檔吳宗憲在門外遇大批媒體,還幫她解危。哪知,一進棚憲哥就狂虧侯佩岑:「你現在有事就趕快承認吧!不要待會小孩的手,從旁邊跑出來。」侯佩岑笑著解釋:「你看我高跟鞋這麼高!」憲哥接著回話,「你衣服腰部的蝴蝶結都鬆掉了!」暗示用寬衣遮肚。(若看不到精彩圖片可到:http://www.nownews.com/2010/01/06/340-2555010.htm)

↓圖:吳宗憲錄影時,盯著侯佩岑肚子看,調侃說:「怕會突然掉出一隻手來!」(圖/東風提供)

(圖/東風提供)

眼看侯佩岑死不承認,吳宗憲祭出殺手鐧:「黃先生來了!你知道嗎?」侯佩岑聽了很錯愕,仔細一瞧,是節目來賓黃大煒跟黃品源來了。之後憲哥再下猛藥說,「周杰倫也來了!」讓侯佩岑很尷尬,原來是黃品源要演唱小天王的《黑色幽默》。

外界被侯佩岑的「紅色炸彈」,炸得一頭霧水!雙方友人頻頻爆料,喜餅在淡水訂,買名牌包討未來婆婆歡心…。據悉,兩人去年在上海認識,都選在國外約會,交往超低調。現在又有人向週刊爆料,指侯佩岑和黃柏俊已到半同居狀態,侯母不僅支持,更多次探訪。

↓圖:外傳黃伯俊擁有上千萬年薪。(圖/合成照)

侯佩岑微笑面對媒體,對婚事不承認也不否認,保護戀情到最後一刻。現在傳婚期定在1月16日,地點不用多想,幾乎肯定會選在國外,侯的經紀人廖素萍一聽怒斥:「她護照在我這要怎麼出國,這幾天也還有工作耶!」但她也說,假使侯佩岑堅持出國嫁人,要擋也擋不住,也只能祝福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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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典》外遇產子相關規定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1/06 04:11




婚姻關係存續中,妻子外遇所生的孩子可推定為婚生子女,丈夫可視如己出,但將來妻子、情夫或孩子長大後,主張親子關係不存在,可能衍生困擾。

丈夫發現老婆與人生子,可提起否認親子關係的訴訟,切割與孩子的關係,勝訴後不須負任何義務;如想收養沒有血緣的孩子為養子也可以,但須妻子同意。

●想讓私生子認祖歸宗,有兩種管道:一,由生父向法院請求確認他與孩子間的親子關係存在;二,由生母向法院請求否認孩子與她丈夫間的親子關係,勝訴後由生父辦理認養。

(資料來源:民法/整理:記者傅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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