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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1日電)藝人賈靜雯與孫志浩7月簽字離婚後,雙方為女兒「梧桐妹」監護權對簿公堂。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今天裁定,將梧桐妹監護權由雙方共同監護。
賈靜雯與孫志浩日前分別向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提出離婚及女兒監護權的訴訟,並於 7月間簽字離婚。賈靜雯同意放棄上海房產 1/2的產權,孫志浩也放棄對賈靜雯財產的請求權,但雙方均不放棄對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9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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